综合现有公开文件,林钰鑫违约仲裁案的来龙去脉及阶段性结果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要点:
一、合同签署与主要义务
1. 签约时间:2017年12月23日
2. 合同主体:甲方——广东省高尔夫球运动中心;乙方——运动员林钰鑫
3. 合同期限:2018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 核心义务:林钰鑫须代表广东省高尔夫球队
• 至少参加两届“全国团体赛”(2018—2021年期间)
• 必须回国参加2021年第十四届全运会预赛及决赛阶段比赛
二、履约情况与争议焦点
1. 履约记录:仅2018年出战过一次全国团体赛,之后再未代表广东队参赛。
2. 全运会节点:
• 2021年6月,广东队公布《第十四届全运会预赛参赛方案》,林钰鑫名列参赛名单。
• 运动中心多次通过电话、微信、邮件、正式函件等方式通知其回国参赛,林钰鑫未回应并最终缺席。
3. 运动中心立场:认为林钰鑫“拒绝回国参赛”已构成《运动员聘用合同》项下的“严重违约”,并对球队全运会备战造成实质性影响。
三、仲裁程序与主张
1. 管辖机构:广州仲裁委员会
2. 立案时间:2021年12月22日(运动中心在官方通报中宣布已正式提交仲裁申请)
3. 仲裁请求:
• 要求林钰鑫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 赔偿因其违约给运动中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 附带措施:运动中心表示将同步把违约情况抄送国家体育总局、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全美大学生体育协会(NCAA)、其就读大学及潜在赞助商,以作风险警示。
四、阶段性结果(截至公开信息)
目前公开渠道仅能检索到运动中心提起仲裁及主张权利的情况通报,尚未检索到广州仲裁委员会的终局裁决文书或双方和解公告。
换言之:
• 仲裁已立案并进入程序;
• 违约金金额、责任比例及最终赔偿数额尚无公开结论;
• 若后续有裁决或和解协议对外披露,需以广州仲裁委员会或双方官方声明为准。
(备注:以上内容由林叔权律师借助Kimi智能助手搜索整理)